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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简介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主管文化和旅游工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承担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促进文旅深度融合的职责;承担培育和发展文化旅游市场、促进文化旅游消费的职责;承担推进福建文化和旅游产业国际化,塑造福建文旅国际品牌形象的职责;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职责;承担文化和旅游产业标准化工作职责;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职责;承担文物保护管理和文物安全工作职责;承担美术、戏剧、电影、文物考古、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职责;承担旅游市场管理和旅游公共服务职责;承担省级旅游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和管理职责;承担景区的质量等级管理职责;负责旅游投诉处理和旅游安全管理;承担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职责;承担省级体育赛事、艺术展演、文化交流活动、大型活动策划、组织和协调职责;承担其他与文化和旅游相关的职责。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职能

1. 负责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
2. 承担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促进文旅深度融合的职责;
3. 承担培育和发展文化旅游市场、促进文化旅游消费的职责;
4. 承担推进福建文化和旅游产业国际化,塑造福建文旅国际品牌形象的职责;
5. 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职责;
6. 承担文化和旅游产业标准化工作职责;
7. 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职责;
8. 承担文物保护管理和文物安全工作职责;
9. 承担美术、戏剧、电影、文物考古、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职责;
10. 承担旅游市场管理和旅游公共服务职责;
11. 承担省级旅游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和管理职责;
12. 承担景区的质量等级管理职责;
13. 负责旅游投诉处理和旅游安全管理;
14. 承担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职责;
15. 承担省级体育赛事、艺术展演、文化交流活动、大型活动策划、组织和协调职责;
16. 承担其他与文化和旅游相关的职责。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机构

1. 办公室(应急管理处)
2. 党建工作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3. 人事处
4. 离退休干部处
5. 财务处
6. 纪检监察处(监察处)
7. 行政审批处(行政审批协调处)
8. 政策法规处
9. 文化产业处
10. 文化市场处
11.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12. 文物保护处
13. 博物馆处
14. 美术处
15. 表演艺术处
16. 电影处
17. 文物考古处
18. 公共图书馆处
19. 文化馆处
20. 旅游管理处
21. 旅游开发处
22. 旅游质量监督处
23. 旅游安全处
24. 国际交流处

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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